1月2日,教育部公示義務(wù)教育教學改革實驗區(qū)和實驗校名單,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共推薦63個實驗區(qū)和189所實驗校。公示期為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8日。
公示期為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8日。期間,對入選實驗區(qū)和實驗校持有異議的,請以書面方式正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與真實個人信息、有效聯(lián)系電話和地址。
傳真:010-66096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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