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黃星)日前,福建省福州市委教育工作領(lǐng)導小組出臺《福州市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體育工作的十六條措施》,從深化教學改革、優(yōu)化項目和人才培育、加強師資隊伍建設(shè)、改善辦學條件、完善評價機制、加強組織領(lǐng)導等六方面,對學校體育工作進行科學規(guī)劃。
福州要求,各校要開齊開足上好體育與健康課程,幼兒每天戶外時間一般不少于2小時,小學階段每天1課時,初中階段每周至少3課時,高中階段每周至少2課時。學校不得以體育特色項目擠占體育課時。普通高職高專列入課表的體育教學時數(shù)不得少于108學時,普通高校本科一、二年級體育必修課不少于144學時。鼓勵義務(wù)教育階段實施大單元教學,采用“2+1”模式安排體育課,高中階段全面推行“體育選項走班制”。
福州明確,以共同體學校為基礎(chǔ),構(gòu)建小學、初中、高中銜接的“一條鏈”人才培養(yǎng)體系,探索“市隊校辦”模式,逐步推進由體育部門選派教練員駐校指導開展專業(yè)訓練。各縣(市、區(qū))教研部門至少要配備一名體育專職教研員,建設(shè)一個體育名師工作室。
《中國教育報》2023年02月08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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