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關于廣州高校校園內電動自行車管理的話題,在網上引起熱議。據媒體報道,廣州的一些高校投放了共享電動自行車。
大學校園與中小學校園雖然都是校園,卻有著本質區(qū)別。規(guī)模大一些的大學容納著七八萬人,規(guī)模不亞于一個普通鄉(xiāng)鎮(zhèn)街道,就像一個小型社會。在校園里生活,便捷出行就成了剛需。有的家長在孩子大一報到時,就為其買了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存在充電隱患,且多數沒有安裝牌照,對于學校安全管理是一個不小的挑戰(zhàn)。如此現實之下,結合校園實際引進共享電動自行車也就有了市場。畢竟集中引進共享電動自行車,相對便于管理、集中充電等。
那么,校園里到底能否投放共享電動自行車,是否符合法律法規(guī)要求?2017年交通運輸部等十部門聯合印發(fā)的《關于鼓勵和規(guī)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fā)展的指導意見》中指出,不鼓勵發(fā)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其中的“不鼓勵”并非禁止。大學校園屬于單位管轄范圍內的區(qū)域,有別于一般的允許社會公眾通行的道路。因此,依據“法無禁止即可行”原則,校園引進共享電動自行車并不違反相關政策規(guī)定。再加上學生有現實需求,電動共享自行車運營方自然就有了相應行動。
但是,電動自行車進校園還要慎重。電動自行車行駛速度快,在校園里容易帶來安全隱患。有調查顯示,在引進共享電動自行車的大學校園內,存在不戴頭盔、嬉笑逆行等現實問題。這就提醒我們,即便是考慮引入共享電動自行車,也必須以安全為前提,特別是立好規(guī)矩,確保校園共享電動自行車的技術標準,做好限速工作。可結合校園通行環(huán)境實際情況,實現車速的“校園定制”。這需要學校與共享電動自行車公司一起制定適合校園出行的車速標準,并采取技術手段加以控制,防止車速過快而引發(fā)安全問題。
在校園騎行電動自行車還要給學生樹立強烈的文明出行意識。除了必須戴頭盔、不載人、不逆行的要求外,學校還要根據校園安全的需要,升級文明安全出行標準規(guī)范。例如,針對一些學生有聚餐飲酒后騎電動自行車的現象,學生一旦飲酒騎車,就要有明確的校內處罰標準。
還需要關注的是,校園電動自行車萬一出現交通事故,到底由誰負責?校園雖然是封閉的,校內道路有別于校外道路,但屬性大同小異。只靠倡導顯然不夠,還要給校園出行多些保障。比如,可以鼓勵學生購買意外險,或者學校和投放企業(yè)為每一輛共享電動自行車購買商業(yè)保險。共享電動自行車進校園安全風險高,校園內的道路安全出行標志等也要仔細斟酌。例如,在校園食堂附近、圖書館附近等人群聚集的場所,應劃定電動自行車禁行區(qū)。
校內投放共享電動自行車雖然有現實需求,但從綠色出行的角度看,還應鼓勵大學生步行或者騎自行車,讓環(huán)保出行、健康出行的意識在校園扎根。
(作者系江蘇省沛縣融媒體中心電視新聞編輯部副主任)
《中國教育報》2023年11月02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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