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孫軍)近日,青島市教育局、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檢察院等八部門聯(lián)合出臺《關于加強法治副校長和法治輔導員隊伍建設提升中小學治理效能的意見》,構建機制健全、常態(tài)運行、保障有力、考評科學的法治副校長和法治輔導員工作體系,為青少年健康成長提供法治保障。
《意見》提出,各中小學“1+1”配齊配強法治副校長和法治輔導員。法治副校長聘期一般為3年,原則上每3年開展一次法治副校長推薦認定,在組織司法部門公職人員擔任法治副校長的同時,組織法學教育和法律服務機構等單位專業(yè)人員擔任法治輔導員。
《意見》提出,法治副校長和法治輔導員要發(fā)揮有效作用,建立中小學法治服務“三個一”工作機制,明確法治副校長和法治輔導員每年至少指導學校解決一項涉法事務,每季度至少駐校辦公一次、上一堂法治課(或開展一次學生專門輔導、指導組織一次模擬法庭等法治體驗活動);實施中小學法育素養(yǎng)提升工程,開發(fā)“以案釋法”法育通識課程,打造校長治校法治能力提升課、教師從教法治知識普及課和學生法治護航成長課,推動課程系統(tǒng)化。
《意見》提出,建立“支持+激勵”保障機制,讓法治副校長和法治輔導員充分、及時、有效地參與到學校各項法治事務中。建立中小學法治服務“三優(yōu)”表揚制度,每3年組織評審優(yōu)秀法治副校長和法治輔導員、“以案釋法”優(yōu)課和中小學法治服務優(yōu)秀案例,積極調動法治副校長、法治輔導員工作積極性。
《中國教育報》2023年12月13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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