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9日電(記者 齊琪)中央社會工作部、教育部、司法部日前聯合印發(fā)《關于加強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務工作的意見》,鼓勵和引導高校師生參與法律援助志愿服務,為發(fā)展法律援助事業(yè)、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推進法治社會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意見提出,到2025年,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務工作機制基本健全,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規(guī)范化建設基本完成。到2035年,法律援助志愿服務工作成為高校法學師生實踐教育的重要陣地,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務體系初步形成。
意見明確,高校從事法學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員,法學專業(yè)、具備法律知識的社會學、心理學等相關專業(yè)或者通曉特殊語種、手語的學生,經招募單位審核后,在全國志愿服務信息平臺自行注冊或通過招募單位注冊,成為法律援助志愿者。法律援助志愿者可以根據自身專業(yè)知識和技能情況,依法為經濟困難公民和符合法定條件的其他當事人提供法律咨詢、代擬法律文書等法律援助服務。
意見強調創(chuàng)新志愿服務方式方法,鼓勵高校與法律援助機構結合當地實際,通過建立法律援助志愿服務團、成立高校法律援助聯盟、開展學術實踐項目等,組織志愿者到法律人才短缺的地區(qū)開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務,促進法律服務資源跨區(qū)域流動。
據了解,全國法律援助機構已依托高校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400余個,全國共有在冊法律援助志愿者6.2萬名。
《中國教育報》2024年07月30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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